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工作制度
(一)院外出诊及抢救
1.接到应急指挥部事件报告后,急诊医学科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通知急诊医学科主任、院长、医务处、护理部、救护队员和司机。
2.司机在接到通知2分钟内将救护车开到急诊医学科门口,其他人员须在3分钟内到场并出发。
3.急诊医学科按照要求将事先配备好的置于诊室内的有关药品、抢救设备及时存放在救护车内。
4.后勤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好手电筒、雨具、防护服、雨鞋等物品。
5.应急领导小组带队出发,以最短时间迅速到达现场。
(二)抢救医疗器械、药品(由急诊医学科备)要求:
1.巡视包3-5个。巡视包内必备物品: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止血带、三角巾、绷带卷;一次性注射器、手电筒、压舌板、消毒纱布、棉签等。巡视包内必备药品:强心剂、利尿剂、呼吸兴奋剂、升压药、止血药、抗过敏药、抗惊厥药等急救药品、处理外伤的应急药品及止痛药等。
2.急诊医学科必备物品包括氧气、担架、夹板、绷带、气管切开包、清创缝合包、输液用品及抢救用药。
(三)主要后勤物资要求(后勤人员、司机准备)
1.后勤人员按物资准备要求将常规配备物资备于总值班室内并定期检查其完备情况,如为救护队员配备雨具、雨鞋、应急灯、手电等。如遇特殊重大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保证具备随时调配人员及物资的能力。
2.救护车应定期检修以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3.做好其他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组成自然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救护队。成员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救护队。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应急救援救治组织、人员、药品、设施、设备常备不懈的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接到应急通知后,救治队伍迅速进入紧急状态,并落实各种应急救治药品、器械、仪器、设施、设备等。
(二)各医疗救治组人员,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执行院总值班及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执行不力、临阵脱逃的个人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救护队必须听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救援现场。